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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目標
癌症骨轉移患者的治療目標在於控制病況的進展,恢復功能和改善生活品質。
治療方式
發生癌症骨轉移的患者,代表癌症出現復發或原來所接受的治療已經沒有效果。醫師會依據患者原本的癌症,調整化學治療的用藥,這不僅對癌症原發或複發部位有幫助,對骨骼轉移癌灶骨轉移的治療方法包括手術治療,放射治療,化學治療,荷爾蒙治療和症狀控製藥物等。
【手術治療】
癌症骨轉移如果發生在肋骨,顱骨等部位,通常不需要手術治療;但若發生在脊椎,股骨等部位,就可能需進行骨骼手術。
一般來說,對於發生病理性骨折的病人,骨骼手術的治療原則是切除腫瘤,骨折整復穩定固定,恢復行走功能及減輕疼痛;而對於尚未發生骨折的骨轉移病人,骨骼手術則是以清除腫瘤為主要治療目標。
【放射治療】
即使施行手術,癌症骨轉移也不一定能完全根除,配合放射治療可以更有效控制腫瘤。放射療法有助於減輕疼痛,預防病理性骨折及脊髓壓迫。大約80%的癌症骨轉移患者經放射治療2〜3次後,症狀可以獲得明顯改善。
【化學治療】
化學治療通常用於治療原發部位的癌症。當原發腫瘤發生骨轉移時,化學治療/荷爾蒙治療可以同時控制部分骨骼的病況,因此二種療法常合併使用。也可根據原發腫瘤的特性來選擇化學治療或荷爾蒙治療,如淋巴瘤可以用化學治療,前列腺癌或乳癌可合併荷爾蒙治療。
【症狀控製藥物】
癌症骨轉移會導致患者骨骼疼痛和發生骨骼相關事件,疼痛症狀除了可以使用放射治療緩解外,也可使用止痛藥物。骨骼相關事件可可免藉癌骨瓦注射液或雙磷酸鹽類藥物來預防及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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